醫療類國考
111年
[藥師] 藥學(六)
第 13 題
藥師受理處方箋調劑,如藥品未備或缺乏時,應如何處理?
- A 應通知原處方醫師,請其更換
- B 可考量病情需要予以省略
- C 可代以同成分不同劑型之他藥
- D 可代以同成分不同劑量之他藥
思路引導 VIP
根據《藥師法》中關於「調劑權限」與「醫藥分業責任歸屬」的核心觀念,藥師在執行調劑時,是否具備單方面變更醫療決定(如變更劑型、劑量或省略藥品)的法律授權?當調劑實務上遇到藥品不備的客觀困難時,為了確保處方內容的正確性與病患的用藥安全,藥師應依循何種法定程序向哪位擁有原始處方權的人員進行聯繫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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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力肯定: 非常出色!你能迅速且正確地判斷出藥師在實務中面臨缺藥時的標準處理程序,這反映出你對藥事法規以及醫藥分業制度下的專業分權有著紮實且清晰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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