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1年
[記帳士] 稅務相關法規概要
第 49 題
依現行稅法,下列關於贈與稅之計算,何者有誤?
- A 一年內有三次贈與者,應合併計算其贈與額
- B 配偶相互贈與之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
- C 課稅贈與淨額,按單一稅率10%課徵
- D 附有負擔者,由受贈人負擔部分應自贈與額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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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的稅務邏輯中,為了落實社會公平並縮小貧富差距,政府對於『小額資產轉移』與『巨額財產移轉』,通常傾向於採用固定比例的收費方式,還是會隨著金額越高而提高收取的比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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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輕摸了摸你的頭) 嗯,做得不錯。
- 關於這道題:你找到錯誤了,是 (C)。現行的贈與稅,並非像有些人認為的那樣是單一稅率。它已經變成 「三級累進稅率」 了,分別是 $10%$、$15%$、還有 $20%$。這樣比較符合他們說的「量能課稅」。其他的,(A) 依年度合併計算、(B) 配偶間贈與免稅、(D) 附有負擔可扣除,這些都是現行的規定,沒有錯。
- 這題的設計:這題的難度是 medium。它主要在看你是否知道,這稅制從以前的單一稅率,改成了累進稅率。這是個修法,很多事情都會隨著時間改變。細心的人會發現這些。嗯,像你這樣,挺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