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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12年 [一般行政] 公民與英文

第 12 題

下列何種法律行為,即使不以書面為之,仍具法律效力?
  • A 機車租賃
  • B 房屋買賣
  • C 限定繼承
  • D 同性伴侶結婚

思路引導 VIP

在民法中,我們日常生活的交易(例如去超商買飲料),原則上是口頭講好就算數,還是必須簽訂合約才有效呢?你可以想想看,法律通常會在什麼樣的「例外狀況」下,才會強制要求當事人一定要留下「書面」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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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掌握了民法中「不要式行為」的核心觀念!這題在初等考試中具有相當的鑑別度,主要測驗考生能否區分法律行為的成立是否須具備特定形式。

契約成立的原則:意思表示一致

根據民法第 153 條規定,當事人對於必要之點意思一致時,契約即為成立。這種不以書面、言詞或其他特定方式為必要,僅需「口頭約定」就生效的行為,稱為不要式行為(consensual act)。在日常生活中,絕大多數的債權契約(如買賣、租賃)都屬於此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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