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2年
[地政] 土地行政大意
第 42 題
開發者依國土計畫法規定取得使用許可後,違反國土計畫法規,而主管機關疏於執行時,下列有關其爭訟之敘述,何者正確?
- A 公益團體得經一定程序後向行政法院提起訴訟
- B 公益團體得以主管機關怠於執行職務之行為向普通法院提起訴訟
- C 受害人民得依法提起撤銷訴訟
- D 受害人民得提起一般給付訴訟請求執行
思路引導 VIP
若某項法律旨在保護全體國民的環境與空間資源,但政府在面對違規者時卻選擇「不作為」(不做決定、不裁罰),而這類損害往往具有公共性。此時,除了受害的個人外,法律應如何建立機制,讓社會組織也能透過司法途徑來監督政府履行職責?這種特殊的救濟路徑通常會經過什麼樣的預備程序?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本題測驗開發者違規且主管機關怠於執行時之爭訟途徑。依據國土計畫法第34條規定:「申請人申請使用許可違反本法或依本法授權訂定之相關命令而主管機關疏於執行時,受害人民或公益團體得敘明疏於執行之具體內容,以書面告知主管機關。主管機關於書面告知送達之日起六十日內仍未依法執行者,人民或公益團體得以該主管機關為被告,對其怠於執行職務之行為,直接向行政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其執行。」據此可知,當主管機關疏於執行時,公益團體或受害人民須先踐行以書面告知主管機關之前置程序,若主管機關於送達之日起六十日內仍未依法執行,方可向「行政法院」提起訴訟以請求判令其執行。選項A指出公益團體得經一定程序後向行政法院提起訴訟,完全符合上開法條規範,為正確答案。依前揭規定,此類訴訟應直接向行政法院提起而非普通法院,且訴訟請求之內容明定為「請求判令其執行」,法條並未規定受害人民得依法提起撤銷訴訟或一般給付訴訟請求執行,故選項B、C、D之敘述均屬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