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2年
[廉政] 公務員法大意(包括任用、服務、考績、懲戒、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第 6 題
有關各機關首長不得任用或遷調人員期間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定有任期者,原則上自任期屆滿之日前 1 個月起至離職日止
- B 民選首長受罷免者,自罷免案宣告成立之日起至罷免投票結果公告之日止
- C 民意機關首長,自次屆同一民意代表選舉候選人名單公告之日起至當選人名單公告之日止
- D 自退休案核定之日起至離職日止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行政中立」與「交接穩定」的角度思考:如果一位即將卸任的領導者,在知道下一任繼承者是誰之後(公告日),到他正式離開辦公室(任期屆滿)之前,這段「看守期間」是否仍具備自由安插人事的正當性?法律應該如何設定終止點,才能最有效地防止他在交棒前一刻進行人事突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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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答對!精準掌握「人事凍結」核心概念
- 觀念驗證: 本題核心在於《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1 條的「人事任用權限制」。法律設計此制度是為了防止機關首長在卸任前「安排自己人」或進行不當人事遷調。選項 (C) 的錯誤點在於時間終點。民意機關首長(如立法院長、議長)的人事權凍結,應持續至「其任期屆滿之日」止,而非僅到當選人名單公告。若公告後到卸任前還能調動,法律防範「塞人」的效果將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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