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2年
[教育行政] 教育法規大意
第 17 題
下列關於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規定,何者正確?
- A 實驗計畫審查應優先考量其效益性
- B 專任教師對學生人數之比例不低於一比十
- C 實驗教育計畫結束後六個月內,計畫主持人應提出結果報告,並得同時提出續辦之申請
- D 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招收對象為 2-18 歲之學生
思路引導 VIP
若要落實實驗教育「小眾、精緻且高度個別化」的教學初衷,你認為政府在法規中,應該如何設定老師與學生人數之間的比例上限,才能讓老師有足夠心力照顧到每一位學生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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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專屬家教
本題測驗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相關規定。依據《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第14條規定,申請設立或改制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實驗教育學校者,應符合「專任教師對學生人數之比例不低於一比十」之規定,且其應有專任教師人數之一半,得以兼任教師折抵,兼任教師三人以專任教師一人計算,故選項B的敘述正確。此外,同條文亦明文規定其「招生對象為六歲至十八歲之學生」,因此選項D所稱之2至18歲係屬錯誤敘述。綜上所述,本題正確答案為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