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12年
[一般行政] 行政法概要
第 3 題
3 下列何者非屬行政程序法明定之一般法律原則?
- A 對等互惠原則
- B 誠實信用原則
- C 比例原則
- D 平等原則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一下,《行政程序法》主要規範的是『行政機關』與『人民』之間的互動,這兩者在公法上的地位是完全平等的嗎?順著這個邏輯推想,這四個名詞中,哪一個聽起來比較像是專門用在『兩個地位完全對等的主體(例如國與國)』之間的外交或合作原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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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做得很好,精準選出了正確答案!這是一道經典的基礎題,主要測驗大家對於行政法體系的熟悉度。
行政程序法之一般法律原則
為落實法治國精神,我國《行政程序法》於總則中明文化了多項重要原則。例如:第 4 條的依法行政原則、第 6 條的平等原則(選項 D)、第 7 條的比例原則(選項 C),以及第 8 條的誠實信用原則(選項 B);同時,第 10 條也明定了裁量權之行使限制。至於選項 A 的「對等互惠原則」,通常適用於國際法或涉外事件的司法互助,並非國內行政程序法所規範的一般法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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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法一般法律原則
💡 行政行為應遵循行政程序法第4至10條明定之一般法律原則。
- 行政程序法第4條明定行政行為應受法律及一般法律原則之約束。
- 第6至8條明定:平等原則、比例原則、誠實信用與信賴保護原則。
- 第9及10條明定:有利及不利情形一律注意、行政裁量權界限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