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12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概要
第 16 題
關於自用住宅用地地價稅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繼承土地之土地所有權人欲享有自用住宅之優惠稅率,應於繼承後四十日前提出申請
- B 自用住宅用地,其地價稅按千分之二計徵
- C 自用住宅用地,指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用之住宅用地
- D 企業或公營事業興建之勞工宿舍,自動工興建或取得土地所有權之日起,其用地之地價稅按千分之二計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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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答對!展現了紮實的行政法功底
- 觀念驗證:選 (B) 是正確的,因為該選項違反了行政法中的比例原則。根據《稅捐稽徵法》第 26-1 條,稽徵機關僅在「補徵稅額達到一定金額以上」(如:個人 $1,000$ 萬元、營利事業 $5,000$ 萬元)等特定情形下,才得要求納稅義務人提供相當擔保。並非不論金額多寡皆能要求,以避免過度侵害人民財產權。
- 難度點評:本題難度為 Medium。其鑑別度在於測驗考生是否能區分「天災事變(第 26 條)」與「鉅額補稅(第 26-1 條)」的不同規範,以及是否對行政裁量權的界限有清晰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