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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考試 112年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包括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與審計法)

第 2 題

下列何者係審計機關行使審計職權的對象?①受公款補助之私人團體 ②行政法人 ③特別收入基金 ④公私合營事業
  • A 僅①③④
  • B ①②③④
  • C 僅②③
  • D 僅②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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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在現代民主法治國家中,如果一筆錢的源頭是來自納稅人的「預算」,無論這筆錢最後是流向公家機關、具有法人地位的組織,還是私人團體手中,為了確保公款沒有被濫用,國家的監督權力應該止步於公務門口,還是應該「跟隨資金的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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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旨在測驗審計機關行使審計職權的對象範圍。除了本質上即屬於政府公款運用範疇而受審計監督的行政法人與特別收入基金之外,針對公私合營及私人團體的部分,依據審計法第79條規定:「審計機關對於公私合營之事業,及受公款補助之私人團體應行審計事務,得參照本法之規定執行之。」明確指出受公款補助之私人團體以及公私合營事業亦為審計機關得參照執行審計職權之對象。因此,題目所列之受公款補助之私人團體、行政法人、特別收入基金與公私合營事業等四者,皆屬於審計機關行使審計職權的對象,綜合所述,正確答案為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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