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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申論題 112年 [法律廉政] 刑事訴訟法

第 三 題

甲涉犯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罪嫌,檢察官持法官簽發之搜索票至甲選任辯護人乙之事務所進行搜索,並扣押辯護律師受甲委任後,處理回覆相關單位報告事件,所持有與相關人員間洽談、通訊往來之相關文書及電磁紀錄。試論檢察官之搜索、扣押程序是否合法?(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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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檢察官搜索辯護律師事務所並扣押資料,必須立刻反射出「律師秘匿特權(Attorney-Client Privilege)」與「112年憲判字第9號判決」。解題重點不在於形式上是否有法官簽發的搜索票,而是必須從憲法保障的「實質有效辯護權」出發,檢驗扣押客體是否屬於受保護的秘密溝通紀錄,進而論斷該扣押程序之實質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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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點】檢察官持搜索票搜索辯護律師事務所,並扣押其基於委任關係所生之秘密溝通與工作紀錄,是否侵害憲法保障之辯護權及律師秘匿特權而屬違法? 【解析】 壹、法規依據與實務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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