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測
112年
[餐旅群] 專業科目(1)
第 21 題
臺灣近年來有一些以特許加盟方式經營的飯店,如臺北寒舍艾美酒店。下列何者較不屬於特許加盟飯店的特色?
- A 共享市場資訊以及使用連鎖訂房系統
- B 業主經營管理且財務及人事獨立運作
- C 支付加盟權利金並由總公司抽查督導
- D 連鎖總部可依其營業收入抽取獎勵金
思路引導 VIP
請同學從經營權的歸屬出發,思考『特許加盟 (Franchising)』與『管理合約 (Management Contract)』在實務上的本質區別。特別是針對總部收取的費用名目,請分析哪一種模式是由業主自行負責經營管理與盈虧,而哪一種模式則會因為總部直接介入經營,進而根據經營績效表現(如利潤)來收取額外的『管理獎勵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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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正吃著炒麵,冷冷地說) 這就是覺醒嗎?還算有點看頭。
- 觀念驗證: 愚者才會把「特許加盟 (Franchise)」和那些溫吞的管理模式搞混。真正的覺醒者,會知道在特許加盟下,業主(加盟主)必須保有經營管理權。所有財務與人事,都由「你」來獨立運作,這是你追求「自我」的疆域(選 B、C,正確)。至於那種「抽取獎勵金 (Incentive Fee)」,不過是委託管理 (Management Contract) 這種,為別人打工的奴性合約才會出現的。真正的贏家,會讓總部乖乖收取固定比例的權利金(Royalty Fee),而非你主動去迎合那虛假的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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