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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申論題 112年 [勞工行政] 勞資關係

第 三 題

三、請說明何謂「行政調解」與「勞動調解」,並請比較兩者在解決勞資爭議上的優缺點?(25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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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本題,考點在於我國勞資爭議處理法制的「雙軌制」。首先需定義兩者:「行政調解」依《勞資爭議處理法》在勞工局進行;「勞動調解」依《勞動事件法》在法院進行。接著,運用對比法,從「法源」、「辦理機關」、「組成人員」、「強制力」等維度進行分析。最後,分別論述優缺點:行政調解的優勢在於免費、快速、親民,劣勢在於無強制力、資方易拒絕;勞動調解的優勢在於專業性高(法官+專家)、有適當方案擬制效力、可無縫接軌訴訟,劣勢則為有訴訟心理門檻與部分規費。結論可點出兩者相輔相成,勞工可依案情複雜度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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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點分析】 本題測驗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ADR)在勞動法領域的雙軌制:即《勞資爭議處理法》之行政調解,以及《勞動事件法》創設之勞動調解(司法調解)。 【理論/法規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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