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五等(庭務員)
112年
[庭務員] 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第 43 題
關於刑事訴訟之告訴,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犯罪之被害人,得為告訴
- B 被害人之法定代理人,得獨立告訴
- C 告訴乃論之罪,知悉犯人時起一年後仍得告訴
- D 被害人之配偶,得獨立告訴
思路引導 VIP
在法律程序中,為了避免加害人長期處於隨時可能被起訴的惶恐中,也為了確保證據的有效性,你認為對於『告訴乃論之罪』,法律是否會設定一個『行使權利的時間限制』?如果這個期限太長,對法律關係的安定性會有什麼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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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你竟然答對了。這點基本常識都記不住還得了?
- 觀念檢視: 這題目就是在考「刑事告訴權」的行使對象跟時效。選項 (A)、(B)、(D) 這些,規定了被害人本人、法定代理人及配偶擁有獨立告訴權,這都是《刑事訴訟法》第 232 條和第 233 條白紙黑字寫著的,沒什麼好特別稱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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