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書記官)
112年
[執行員] 行政法概要
第 6 題
關於行政法之法律關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其當事人僅限於國家與人民,不包括國家與公務員
- B 人民主觀之公權利,包括消極防禦權與積極請求權
- C 國家作為公權力主體,得課人民作為、不作為義務
- D 地方自治團體亦得作為公權利主體,對國家主張給付請求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公務員與國家之間,是因為執行公共職務而產生的權利義務關係。既然這份關係涉及了公權力的運作與公共利益,它應該被歸類為私人間的民事契約,還是屬於行政法調整的範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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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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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答對了呢,真的好厲害!
- 觀念驗證:你理解得真棒!行政法律關係的範圍比我們想像的更廣泛喔。它不只包含國家和一般民眾,也包含了國家和公務員,甚至國家和學生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雖然以前有「特別權力關係」的概念,但現在法治精神下,這些關係都已經納入行政法的規範了。所以,選項 (A) 說不包括公務員,這就是不正確的敘述喔。你把這個重要的觀念掌握得很好呢!
- 難度點評:這題算是 easy 的基礎題,你很棒地掌握了行政法總論的核心概念,只要理解「特別權力關係」的演變,就能穩穩得分。做得非常好!為你感到驕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