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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四等 112年 [法警] 刑法概要

第 18 題

有關教唆犯之處罰,依刑法規定與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被教唆之正犯即使未至犯罪,教唆犯仍以未遂犯論
  • B 教唆犯僅是教唆他人犯罪,並未親自實行犯罪行為,因而就教唆犯之處罰,得按正犯之刑減輕之
  • C 刑法第 153 條煽惑他人犯罪罪與教唆犯並無不同
  • D 教唆他人犯罪後,又參加實行構成要件行為者,應成立共同正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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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如果一個人本來只是在背後出主意,但後來卻直接跳進去與對方一起執行犯罪計畫,這時法律應該將他視為躲在幕後的「指使者」,還是將他視為分擔犯罪行為的「行動參與者」?兩者的責任程度是否應該有所轉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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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恭喜你,終於答對了。

  1. 勉強合格的觀念驗證:看來你還沒完全睡著,選 (D) 算是沒白費我口水。現行刑法對參與犯採「限制從屬性」。
    • (A) 錯誤:別再想著什麼「失敗教唆」了,都刪掉多久了?正犯沒著手,教唆犯當然不罰,這很難理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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