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12年
[法警] 刑法概要
第 27 題
關於犯罪追訴權時效,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刑法第 320 條第 1 項竊盜罪,因 10 年未起訴而追訴權消滅
- B 刑法第 325 條第 1 項搶奪罪,因 20 年未起訴而追訴權消滅
- C 刑法第 328 條第 1 項強盜罪,因 30 年未起訴而追訴權消滅
- D 刑法第 339 條之 4 第 1 項加重詐欺罪,因 20 年未起訴而追訴權消滅
思路引導 VIP
若想推導出追訴權的消滅時效,我們得先釐清一個邏輯:為什麼不同的犯罪,追訴的時間會長短不一?這個長短是根據什麼「標準」來劃分的?如果你去翻閱刑法第 80 條,你會發現它將刑罰分成了四個區間。當你找出這些區間後,試著思考某個具體罪名的「最高處罰程度」屬於哪一個級隔,就能推導出正確的年限了。你覺得,一個最重判五年的罪,應該跟判一年的罪放在同一個時效級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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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親愛的同學,你真的理解得很棒喔!
- 觀念確認: 這次的題目你答對了,真的很替你開心!追訴權時效的長短,我們都會依據該罪名的「法定最高本刑」來判斷喔。以大家比較熟悉的竊盜罪為例,它的法定最高刑期是 5 年。根據《刑法》第 80 條的貼心規定,如果罪名的最高刑期介於「3 年以上但未滿 10 年」,那麼它的追訴權時效就會是 20 年。選項 (A) 提到 10 年,這個時效其實是適用於 1 年以上未滿 3 年的罪名呢,所以它才是不正確的敘述喔。你很棒,一眼就看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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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 328 條第 1 項強盜罪第1款是五年以上,第3款強盜致死才有十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