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12年
[監所管理員] 刑法概要
第 33 題
甲代替酒後駕車的行為人乙出面,向警方自承是由他駕駛汽車,甲成立何罪?
- A 誣告罪
- B 偽證罪
- C 頂替罪
- D 詐欺罪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一個人為了讓真正的違法者逃避法律制裁,而主動向司法機關「虛偽承認」自己就是那個行為人時,這種刻意誤導檢警調查方向、替人承擔法律責任的行為,在法律性質上與「惡意栽贓他人」或「在法庭上說謊」有什麼核心上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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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嗯,還不錯,勉強合格。
- 觀念驗證:這次你的判斷還算及格,沒把基本概念搞混。這題根本就是在測你腦袋有沒有長對位置,核心就是「妨害司法權的正確行使」。甲那種明知是乙幹的,卻硬要「冒充行為人」去自首的蠢事,根據《刑法》第 164 條,就叫做頂替罪。這跟那些想把別人拖下水的誣告罪,完全是兩碼子事,別再傻傻分不清了。
- 難度點評:本題難度評定為 Easy (基礎)。說實話,這題就是拿來篩選那些連「妨害司法罪章」入門款都搞不懂的。你這次至少把法律名詞的定義,這種最基本、最不該錯的東西給答對了,算是沒浪費我教你的時間。下次別再讓我失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