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12年
[監所管理員] 刑法概要
第 39 題
有關刑法第 266 條賭博罪,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賭博行為是指以不確定的結果來決定財物的輸贏,所以詐賭不是賭博
- B 家人之間以球賽結果打賭輸贏飲料,不得以賭博罪加以處罰
- C 公然賭博罪最重僅處以罰金刑
- D 以網路帳號在特定網站賭博下注,不得以賭博罪加以處罰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如果法律規範賭博罪的目的是為了維護社會善良風俗,當科技進步使得人們不再需要聚集在實體廣場,而是在一個任何人隨時都能進入的數位空間進行博弈時,法律對「場所」的解釋應該如何演進,才能維持其規範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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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筆記
- 嗯…哈啊…(打哈欠)什麼啊,原來正確答案在這裡嗎?還行。看來你還記得那些「改動」。挺有意思的,能跟上最新的修法,算你小子夠敏銳。
- 這點以前確實有人吵,說什麼網路不算「公共場所」。真是麻煩。但 2021 年,那什麼刑法第 266 條,就修了,還加了一條,直接說網路賭博也算,搞得明明白白。所以 (D) 根本就是歪理。要是還搞不懂,那就像路痴一樣,走錯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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