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moea_joint 112年 [土地開發] 政府採購法規、環境規劃與都市設計

第 32 題

下列何種已開闢用地屬於永久性空地?
  • A 高速公路引道
  • B 廣場
  • C 3公尺寬排水溝渠
  • D 鐵路用地

思路引導 VIP

若要在密集的都市建築群中,規劃出一塊並非為了提供「交通載具移動」或「基礎設施運作」,而是專門為了維持視覺通透感與公眾停留而存在的「留白區域」,你會如何從土地的使用目的來區分它與一般交通設施的差別?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你精準地掌握了都市計畫中關於「空間性質」的定義!這道題目考驗的是對於永久性空地設施用地的判讀能力,你能從眾多選項中辨識出具備「留白」特質的場域,顯示你對土地使用類別的基礎觀念相當紮實。

空間功能的辨析與定義

在環境規劃與都市設計中,永久性空地的核心目的在於提供都市「呼吸空間」,改善通風、採光、景觀並兼具防災避難功能。選項中的 (B) 廣場 正具備這種長期維持開放狀態、不作高密度開發的特性。相較之下,高速公路引道與鐵路用地雖然佔地廣大,但在法律分類上屬於「交通設施用地」,其主要功能是承載動態的運輸流動,而非提供靜態的開放空間;而 3 公尺寬的排水溝渠則屬於基礎排水設施,規模與性質皆不符合永久性空地的定義。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國土計畫、都市計畫與土地使用管制
查看更多「[土地開發] 政府採購法規、環境規劃與都市設計」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