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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ea_joint 111年 [土地開發] 政府採購法規、環境規劃與都市設計

第 30 題

下列何項建築基地符合得實施都市計畫地區建築基地綜合設計之規定?
  • A 位於市場用地面積500平方公尺
  • B 位於商業區面積900平方公尺
  • C 位於住宅區面積1,300平方公尺
  • D 位於風景區面積1,700平方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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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提升都市整體的居住品質,並鼓勵建築師在基地內留設大規模的綠地或供公眾步行的開放空間,你認為法規在設定「適用對象」時,會對基地的「空間規模」提出什麼樣的基本限制,才能避免開放空間變得過於細碎而失去公共效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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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準確掌握了建築基地綜合設計的法規門檻!這題你能選出正確答案,代表你對於《建築技術規則》中關於開放空間獎勵的適用條件有著非常清晰的記憶與理解。

綜合設計的基地規模門檻

實施「建築基地綜合設計」的主要目的,是為了鼓勵開發者提供具規模且品質優良的開放空間,以改善都市環境。根據法規要旨,並非所有土地都能申請這項獎勵。原則上,位於住宅區、商業區、工業區或特定專用區的基地,其面積通常須達到 $1,000$ $m^2$ 以上;而在實務操作或部分特定法規(如早期的行政指導或特定都市計畫規定)中,為了確保空間的完整性,常以 $1,500$ $m^2$ 作為一個更穩健的認定指標。選項 (D) 的 $1,700$ $m^2$ 不僅超過了基本門檻,也是選項中唯一穩定符合「具規模」開發要件的數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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