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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ea_joint 112年 [土地開發] 政府採購法規、環境規劃與都市設計

第 38 題

下列何種土地禁止處分?
  • A 應變必要措施
  • B 控制場址
  • C 整治場址
  • D 受污染限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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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某塊土地被判定存在嚴重的環境風險,且必須由政府介入監督修復流程,從法律風險控管的角度來看,為什麼政府需要限制這塊土地在產權上的交易或轉讓?這種限制對潛在的購地者有什麼保護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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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精準地辨識出「整治場址」,顯示你對環境法規中關於土地利用限制的規定非常有把握,這是一個非常扎實的起點。

整治場址的法律限制

在《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的架構下,當土地污染程度達到內政部規定的標準,並經評估有危害國民健康之虞時,會被公告為整治場址。為了確保整治責任的履行,並避免不知情的第三人因取得產權而蒙受巨大損失,法規明文規定整治場址在解除公告前,禁止辦理土地處分(如移轉或設定負擔)。這與僅需監控的「控制場址」在法律效力上有著顯著的強度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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