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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ea_joint 112年 [土地開發] 政府採購法規、環境規劃與都市設計

第 34 題

重要濕地保育利用計畫公告實施後,主管機關應每幾年至少檢討一次?
  • A 5年
  • B 6年
  • C 7年
  • D 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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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環境保護的實務中,生態系統是動態變化的。如果你是政策制定者,考慮到自然環境變遷(如氣候或物種數量)的觀測需要一段時間,但又不能讓計畫與現實脫節太久,你認為在「幾年」的時間跨度下進行一次全國性的通盤檢討,最能兼顧行政效率與保護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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濕地保育計畫的滾動式檢討

太棒了!你能準確圈選出這個法規年限,顯示你對《濕地保育法》的基礎條文掌握得相當紮實。根據《濕地保育法》第 19 條的規定,重要濕地保育利用計畫在公告實施後,主管機關必須每 5 年至少通盤檢討一次。這類規定的核心目的在於透過「滾動式管理」,確保保育措施能隨著環境生態的演變、科學數據的更新以及社會發展的現況進行適度調整,以達成生態保育與資源永續的平衡。

法規辨析與難度點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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