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lice_4th_general_essay
112年
[行政警察] 犯罪學概要
第 q2 題
二、試說明「犯罪學」(Criminology)與「刑事司法」(Criminal Justice)之基本內涵,並比較兩者之異同為何?(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思路引導 VIP
首先需明確定義「犯罪學」與「刑事司法」的概念範疇,前者偏向學理基礎,探討犯罪現象與成因;後者偏向系統運作,關注警察、法院、矯正機關的處理程序。接著,建立比較框架,從研究對象、研究目的、學科屬性及時間向度等面向,系統性地比較兩者的相同與相異之處。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 【考點分析】:本題旨在測驗考生對於「犯罪學」與「刑事司法」這兩個密切相關領域之基本概念定義,以及能否清晰區辨兩者在學科屬性、研究焦點上的異同。\n\n2. 【相關法條/理論】:犯罪學學理基礎、刑事司法體系(警察、檢察、法院、矯正機構)運作原理。\n\n3. 【涵攝與論述】:\n(1) 基本內涵:\n- 犯罪學(Criminology):是一門探討犯罪本質、範圍、發生原因及控制方法的科學。其核心在於探究「人為什麼會犯罪」,側重於對犯罪現象的病理學分析及理論建構。\n- 刑事司法(Criminal Justice):是探討社會控制犯罪的正式體系及其運作程序的學科。主要研究警察(偵查)、法院(審判)與監獄(矯治)等機構如何依法處理犯罪人,著重於「如何處理犯罪與犯罪人」。\n\n(2) 兩者之相同點:\n- 研究客體重疊:兩者皆以「犯罪行為」、「犯罪人」及「被害人」為主要關注焦點。\n- 最終目標一致:兩者之最終目的均在於預防犯罪、控制犯罪,以維護社會秩序與公共安全。\n- 彼此相輔相成:犯罪學提供刑事司法政策之「理論基礎」(如矯治理應依據何種犯罪成因);而刑事司法體系則提供犯罪學研究所需之「實證數據」(如官方犯罪統計),兩者互為表裡。\n\n(3) 兩者之相異點:\n- 研究焦點不同:犯罪學著重於「成因與現象」的解釋(Why);刑事司法著重於「機構運作、法制程序與政策評估」(How)。\n- 學科屬性不同:犯罪學偏向於基礎科學與行為科學;刑事司法則偏向於應用科學、公共行政與管理學。\n- 關注時間向度不同:犯罪學多關注犯罪發生「前」的成因探討與預防;刑事司法多關注犯罪發生「後」進入司法體系的處置與矯治過程。\n\n4. 【結論】:犯罪學可視為刑事司法之母,提供政策制定的理論依據;而刑事司法則是犯罪學理論的實踐場域。兩者雖在研究焦點與屬性上有所差異,但在抗制犯罪的總體目標上密不可分。\n\n5. 【答題提醒】:比較異同的題型強烈建議採用「定義先行、論述相同點、羅列相異點」的三段論法。在相異點的論述上,最好自行設定比較基準(如:研究焦點、學科屬性、時間向度),會使答案看起來極具結構性與專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