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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12年 [財產保險代理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13 題

13 下列關於財產保險契約對於保險利益的規定,何者錯誤?
  • A 基於有效契約而生之利益,亦得作為保險利益
  • B 保險標的物所有權移轉時,除保險契約另有訂定外,仍為受讓人之利益而存在
  • C 運送人或保管人對於所運送或保管之貨物,以其貨物之所有權價值為限,有保險利益
  • D 合夥人或共有人聯合為被保險人時,其中一人或數人讓與保險利益於他人者,保險契約因之而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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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像一下,如果你是貨運司機,不小心弄壞了客戶委託的貨物,保險公司理賠你的基礎應該是「貨物本身的所有權價值」,還是「你依法需要賠償客戶的責任額度」呢?另外,如果幾個合夥人一起幫公司財產買保險,其中一人退股把股份轉給其他人,你覺得為了這點變動,原本的保險契約有必要直接作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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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要求選出關於財產保險契約保險利益規定的錯誤選項,正確答案為選項C與選項D。關於選項C,依據保險法第15條規定:「運送人或保管人對於所運送或保管之貨物,以其所負之責任為限,有保險利益。」可知運送人或保管人的保險利益,應是以其所負擔的責任為限,而非以貨物之所有權價值為限,因此選項C的敘述錯誤。至於選項D,當合夥人或共有人聯合為被保險人時,若其中一人或數人將保險利益讓與他人,保險契約並不因之而失效,因此選項D稱保險契約會因此失效的說法亦屬錯誤。綜合上述,選項C與選項D皆為錯誤的規定內容,故為本題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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