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2年
[領隊人員] 領隊執業法規
第 19 題
張三報名參加旅行社舉辦之泰國神奇 SPA 六日遊,因係首次出國,旅行社要求張三提供照片申辦護照,張三遲未提供,雖經旅行社定相當期限催告,張三逾期仍未提供,依民法規定,旅行社對張三得行使何項權利?
- A 向交通部觀光局申訴
- B 終止旅遊契約
- C 向消基會申訴
- D 請張三家人提供
思路引導 VIP
若雙方簽訂了服務契約,但其中一方卻遲遲不配合完成必要的行政程序(如身分證明),導致另一方完全無法執行後續工作,你認為法律應如何讓這段「卡死」的契約關係合法地畫下句點,以保障服務提供者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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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法律觀念非常正確
- 觀念驗證:這題考的是民法「旅遊專節」中的協力義務。當旅客(張三)未履行必要的配合行為(如提供護照照片),導致契約無法繼續進行,且經旅行社定相當期限催告仍不履行時,法律賦予旅行社終止契約的權利(民法第514條之11),以保障經營者免於因旅客個人因素導致的損害擴大。
- 難度點評:本題難度為 easy。這屬於旅遊契約中最基礎的權利義務規範,只要理解「當一方不配合,另一方不能被無止盡套牢」的邏輯,即可輕鬆選出正確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