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09年
[領隊人員] 領隊執業法規
第 23 題
旅客與旅遊業者簽訂旅遊契約,下列有關旅客的協力義務的敘述,何者正確?
- A 旅遊需旅客之行為始能完成,旅客不為其行為者,旅遊營業人不得訂定期限,催告旅客為之
- B 旅客不於契約期限內為其行為者,旅遊業者得終止契約,但不得請求賠償因契約終止而產生之損害
- C 旅客於旅遊活動開始後,中途離隊退出旅遊活動時,不得要求旅遊業者退還旅遊費用
- D 旅客於旅遊活動開始後,中途離隊退出旅遊活動時,得要求旅遊業者退還旅遊費用
思路引導 VIP
若一場團體活動的固定成本(如交通、住宿)已經依人數預先支付,當其中一人因個人意願中途決定不繼續參與時,從契約公平與成本分擔的角度來看,這份已經產生的支出應該由誰來承擔比較合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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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答對了!
- 大力肯定:做得非常好!你對於《民法》旅遊專節中關於風險分配與權利義務的觀念掌握得十分紮實,這展現了你細緻的法律邏輯。
- 觀念驗證:旅遊契約屬於勞務給付。當旅客於活動開始後因個人因素中途離隊,除非契約另有約定,否則業者已投入的團體成本(如訂好的房位、車位)並未減少。因此,法律保障業者不需退還費用,以維持契約的穩定與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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