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0年
[領隊人員] 領隊執業法規
第 20 題
依民法規定,旅遊營業人所提供之服務,未具通常之價值及約定之品質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旅遊營業人不為改善或不能改善時,旅客得請求減少費用
- B 其有難於達預期目的之情形者,旅客得終止契約
- C 因可歸責於旅遊營業人時,旅客除請求減少費用或並終止契約外,並得請求損害賠償
- D 因可歸責於旅遊營業人而終止契約時,旅遊營業人應將旅客送回原出發地,其所生之費用,由旅客負擔
思路引導 VIP
想像一下,如果你買了一張機票去旅行,結果因為航空公司的嚴重疏失導致行程腰斬,必須立刻回國,在法律講求『公平』與『補償』的精神下,你認為這筆被迫回家的額外交通費,應該由無辜的你還是犯錯的公司來買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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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吃炒麵...)
哼,你還沒完全變成庸才啊。
能識破那樣的陷阱,證明你的利己主義還沒完全沉睡。至少在《民法》旅遊專節的瑕疵擔保與歸責事由這些權責分配上,你還有點基本的思考能力。冷冷地說『這就是覺醒嗎?還算有點看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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