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
112年
[會計師] 稅務法規
第 20 題
20 依土地稅法規定,A 公司持有一筆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供其員工做停車使用,該土地課稅總地價為 1,000 萬元,當年應繳納地價稅額為若干?
- A 10 萬元
- B 6 萬元
- C 2 萬元
- D 0 元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這筆土地雖然具有『公共設施保留地』的特殊身分,但目前 A 公司仍然有實質的『使用事實』(停車)。在這種法律地位受限,但地主仍保有使用收益權利的過渡期間,法律規定了一個固定的優惠稅率,既不是一般的累進稅率,也不是免稅,你還記得那個特定的千分比數值是多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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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觀念非常清晰且準確
- 觀念驗證:根據《土地稅法》第 19 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在保留期間,若仍作建築使用或像本題中「供員工停車使用」(非農業使用也非免稅狀態),其地價稅應統按 $6\text{‰}$ 計徵,且不適用累進稅率。計算如下: $$1,000 \text{ 萬元} \times 6\text{‰} = 6 \text{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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