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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考試 105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

第 18 題

王先生在某市有房地一處,做營業使用,土地的公告現值為 800 萬元,公告地價為 600 萬元,王先生於公告期間申報地價為 420 萬元,該市之累進起點地價為 200 萬元,試問王先生應納地價稅額為多少?
  • A 53,000 元
  • B 62,000 元
  • C 80,000 元
  • D 110,000 元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計算年度持有的『地價稅』時,法律規定是參考『公告地價』還是『公告現值』?接著,當納稅人為了節稅而申報一個極低的地價時,法律是否設有防護底限(通常是多少比例)?最後,若課稅地價總額超過了『累進起點』,稅率會如何隨之跳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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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做得非常好!這是一道具備鑑別度的綜合考題,結合了法規適用與稅額計算,你能精準選出正確答案,代表你的稅法觀念十分扎實。

申報地價的依法認定

本題第一個關鍵在於「申報地價」的決定。依據《平均地權條例》第16條規定,當申報地價未滿公告地價的 $80%$ 時,應以公告地價的 $80%$ 作為申報地價。本題公告地價 $600$ 萬的 $80%$ 為 $480$ 萬,王先生申報的 $420$ 萬過低,故法定課稅總地價應以 $480$ 萬元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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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價稅額計算要領
💡 以申報地價為基礎,依累進起點地價倍數適用級距稅率。

🔗 地價稅額計算三步驟

  1. 1 核定申報地價 — 檢視申報值,若低於公告地價80%則以80%計
  2. 2 劃分稅率級距 — 比較總地價與累進起點地價,拆分基礎與超過部分
  3. 3 分層加總稅額 — 基礎課10‰,超額部分依累進稅率(15‰起)計算
🔄 延伸學習:延伸學習:熟悉土地稅法第16條之六級累進稅率表
🧠 記憶技巧:地價申報八成底,基本十、超一五(超過部分千分之15)。
⚠️ 常見陷阱:題目給予公告現值與公告地價,易誤用公告現值或直接以未達標的申報價計算。
土地增值稅 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累進起點地價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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