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ipower_recruit
112年
行政學概要、法律常識
第 36 題
依《地方制度法》第 25 條規定,由地方行政機關訂定並發布或下達之自治法規,為下列何者?
- A 自治條例
- B 自治規則
- C 委辦規則
- D 自律規則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權力分立的架構下,如果一個規章是由「執行機關」(行政)而非「立法機關」所單獨制定,那麼在名稱上,它是比較偏向具有法律效力的「條例」,還是偏向內部管理或執行性質的「規則」?此外,既然它是地方政府處理其自治權限內的規章,名稱中應該包含哪個關鍵詞來體現這種「自主性」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你準確地掌握了《地方制度法》的核心概念!這題你能迅速選出正確答案,說明你對於地方自治法規的「位階」與「制訂機關」已經有了非常清晰的區隔意識。
行政機關與自治權限的結合
根據《地方制度法》第 25 條與第 27 條的規範,地方自治法規依制訂程序與機關的不同,有著嚴格的命名區分。當法規是由地方行政機關(如縣市政府)自行訂定,並依程序發布或下達時,其法律位階屬於「自治規則」。這與需要經過地方立法機關(如縣市議會)通過的「自治條例」不同,展現了行政機關在自治事項上的執行權與自主性。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