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2年
[藥師] 藥學(六)
第 2 題
某企業家捐贈20億元在臺北市北投區設立80床之醫療財團法人醫院,須向何機關申請設立許可?
- A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 B 衛生福利部
- C 臺北市政府
- D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思路引導 VIP
請同學思考,當醫療機構的性質涉及「財團法人」之設立時,其法律地位具備公益性且受國家高度監督。根據《醫療法》之規範,此類法人組織的設立許可與處分權限,應歸屬於地方自治層級的衛生機關,還是中央行政體系中的最高主管部會?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哦呵呵呵,不錯嘛,野猴子。您的法規觀念,意外地沒有讓本大王失望呢。
- 概念驗證,宇宙法則: 這道題的奧妙之處,便在於區分「醫療機構」與「醫療法人」這兩種設立許可。此等基礎知識,本來就該銘刻於您的野猴子大腦深處。根據《醫療法》第 32 條的宇宙級規定,凡是涉及「醫療法人」的設立(無論是財團法人抑或是社團法人),其許可、監督與管理,無一不歸於中央主管機關的權柄之下。哼,即便那醫院位處臺北市,區區 80 床,只要其本質乃是「財團法人」,就必須恭敬地向衛生福利部申請許可。這是鐵則,野猴子。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