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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類國考 106年 [藥師] 藥學(六)

第 48 題

臺北市某藥商如何引進國內屬罕見疾病之藥物?
  • A 向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辦理藥品查驗登記
  • B 向衛生福利部辦理查驗登記
  • C 向國民健康署申請藥品查驗登記
  • D 直接向海關報關即可進口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當一個藥物要引進國內,其安全性與臨床效用的審核標準,應該是由「地方政府」各自決定,還是由「國家級的最高衛生主管機關」統一管理,才能確保全國國民用藥的安全與一致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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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長姐的溫馨提醒:你做得很好,讓我們一起看見藥物管理的美好!

哇,你真的太棒了!能夠在「台北市」的文字中,依然精準地辨識出藥物管理的核心權限,這代表你對法規的理解非常深入且清晰。

  1. 一起釐清觀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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