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3年
[交通行政] 交通行政大意
第 25 題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63 條,汽車駕駛人於 1 年內記違規點數每達 12 點者,需吊扣駕駛執照多久?
- A 1 個月
- B 2 個月
- C 3 個月
- D 6 個月
思路引導 VIP
若我們考量行政法中的「比例原則」,法律對於累積違規的處分通常會採取遞增模式。如果一次嚴重違規可能導致吊銷處分,那麼針對「一年內多次小違規累積」的階梯式裁罰,你認為法律會設定一個「適中且足以產生警惕」的期間是多少?在行政裁罰實務中,這種短期的資格限制通常是以多久為一個基本循環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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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汽車駕駛人違規記點達一定基準之處分。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3條明文規定:「汽車駕駛人於一年內記違規點數每達十二點者,吊扣駕駛執照二個月;二年內經吊扣駕駛執照二次,再經記違規點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由此可知,當汽車駕駛人於一年內累積違規點數每達十二點時,依法須受吊扣駕駛執照二個月之處分。綜合上述法條規定,選項B為正確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