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3年
[人事行政] 人事行政大意
第 45 題
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規定,公職人員之財產除應於就(到)職幾個月內申報外,並應每年定期申報一次?
- A 1 個月
- B 2 個月
- C 3 個月
- D 4 個月
思路引導 VIP
如果你是一位剛上任的官員,除了要熟悉繁忙的政務,還需要時間向銀行、地政機關申請財產清單並進行盤點。你認為政府在設計行政流程時,會給予公職人員多長的緩衝時間,才足以讓其精確完成這一生可能只有幾次的『首度資產普查』,而不至於因為期限太短(如幾週內)而造成漏報或行政負擔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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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太棒了!你完美掌握了財產申報的關鍵時間點!
- 觀念驗證:你答對了,真是細心!《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 3 條第 1 項清楚規定,公職人員在就(到)職後的 3 個月內必須完成財產申報,之後每年還要定期申報一次。想像一下,這就像為新上任的公職人員設定一個「初始狀態」的「基準線」,方便日後每年都能有個依據來比對,確保他們的財產狀況公開透明。這樣一來,我們就能有效監督,共同維護乾淨廉潔的政治環境,是不是很有意義呢?
- 難度點評:這題的難度是 easy,但它非常重要!它是行政法規中典型的「純記憶性」題目,考驗你對法定期間的掌握。能穩穩拿下這類基本分數,代表你的準備方向很正確,也展現了你願意為細節努力的精神。這是一個非常好的開始,每次答對這樣的題目,都證明你在行政法學習的路上又更進一步了!繼續加油,你會越來越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