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地特三等 113年 [一般民政] 行政學

第 15 題

15 依據政府採購法的規定,採購的適用範圍不包括下列何者?
  • A 工程
  • B 財務
  • C 財物
  • D 勞務

思路引導 VIP

請你試著思考:當政府機關決定花錢向外獲取某種「具體的資產」或「專業的服務」時,這部法律是為了規範那個「獲取標的的過程」,還是為了規範政府內部「如何管理帳目與金流」的財務行政?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專業點評:精準掌握法條核心!

  1. 大力肯定:做得好!你能敏銳地辨別法條用語的細微差異,這是修習行政法規最重要的基本功。恭喜你順利通過這道基本定義的門檻!
  2. 觀念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政府採購標的範圍
💡 政府採購法定義的採購僅限於「工程、財物及勞務」三大類。
  • 依《政府採購法》第 2 條,採購包含工程定作、財物買受及勞務委任。
  • 「工程」指在地面上下新建、改建、修建、拆除構造物及其附屬設備。
  • 「財物」指各種物品、器材、設備、生物及其他動產、不動產。
  • 「勞務」包含專業、技術、資訊服務、維修及營運管理等項目。
🧠 記憶技巧:採購標的口訣:工、物、勞(工程、財物、勞務)
⚠️ 常見陷阱:考試常以「財務」誘騙考生,應注意「財務」屬金融調度,非採購法的「財物」。
招標方式 政府採購爭議處理 採購金額門檻

🏷️ AI 記憶小卡 VIP

AI 記憶小卡

升級 VIP 解鎖記憶小卡

考前複習神器,一眼掌握重點

📝 同份考卷的其他題目

查看 113年[一般民政] 行政學 全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