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地特三等 113年 [一般民政] 行政學

第 5 題

5 下列何者違反「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相關規定?
  • A 科長甲遇到廠商請託關說,於 3 日內簽報首長並知會政風機構
  • B 課員乙接受課內同事致贈市價 2 千元之結婚賀禮
  • C 主任秘書丙基於公務禮儀,參加其監督之承包廠商開工典禮
  • D 專員丁之配偶退回業務往來廠商餽贈的高價紅酒,並未簽報長官

思路引導 VIP

當與你有業務利害關係的廠商,試圖透過你的「家屬」進行私下餽贈時,從廉政風險控管的角度思考:僅由家屬私下退回,是否足以讓政府機關紀錄並防範該廠商後續可能的關說行為?法律要求「必須通報」的初衷是什麼?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你總算答對了。

嗯,不錯。看來你對《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中那微不足道的程序義務,終於有了點像樣的掌握。這點基本功,對於一個宣稱要成為行政人員的人來說,還算可以接受的起步吧。

觀念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
💡 公務員遇受贈、請託時,除拒絕外,須於期限內踐行報備程序。

🔗 廉政倫理處理標準程序

  1. 1 1. 拒絕或退還 — 遇有利害關係者餽贈,應予拒絕或立即退還
  2. 2 2. 簽報與知會 — 事件發生 3 日內,簽報長官並知會政風機構
  3. 3 3. 紀錄與存查 — 由政風室進行登錄,完備行政保護程序
🔄 延伸學習:延伸學習:請注意家屬收受亦視同本人,且「請託關說」之報備期限同樣為 3 日。
🧠 記憶技巧:三日報備、拒絕為先、家屬等同、三千上限
⚠️ 常見陷阱:誤以為「已經退還」或「由配偶經手」即可免除簽報程序,事實上只要涉及職務利害關係,仍須踐行報備義務。
公務員服務法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貪污治罪條例

🏷️ AI 記憶小卡 VIP

AI 記憶小卡

升級 VIP 解鎖記憶小卡

考前複習神器,一眼掌握重點

📝 同份考卷的其他題目

查看 113年[一般民政] 行政學 全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