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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三等 113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

第 20 題

下列那些稅捐的稅課收入可指定用於長期照顧服務支出或長期照顧資源發展?①遺產稅及贈與稅 ②房地合一稅 ③營業稅 ④菸酒稅 ⑤菸品健康福利捐
  • A 僅①②
  • B ①②④⑤
  • C 僅②④
  • D ②③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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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從「外部性」與「資源分配」的角度思考:在政府眾多的稅收中,哪些稅目的徵收目的,天生就帶有『抑制特定行為(如吸菸)』或『追求社會公平(如財富移轉)』的色彩,且其收入性質較適合專款專用於社會福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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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同學,做得非常好!你精準地掌握了政府推動長照政策的財源規劃。這題鑑別度極高,不僅考驗對單一稅目的認識,更需要跨法規整合的觀念,能選出正確答案,代表你的法制觀念十分紮實。 關於長照財源的法源依據,我們必須從兩部法規來釐清。首先,依《長期照顧服務法》第15條規定,長照基金來源包含:遺產稅及贈與稅增加的稅課收入、菸酒稅增加的稅課收入、政府預算撥充及菸品健康福利捐等。請特別注意,長服法第15條明列的來源中並不包含房地合一稅。 那麼,為何選項②正確?因為依《所得稅法》規定,房地合一稅的稅課收入扣除統籌分配後,須循預算程序用於住宅政策及長期照顧服務支出。綜合兩法規,①②④⑤皆為可用於長照的財源,因此 (B) 是正確答案!繼續保持這份法學敏銳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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