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
113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
第 16 題
依土地稅法規定,下列何種情形,土地移轉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①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移轉與自然人 ②遺贈土地 ③交換土地 ④配偶相互贈與之土地 ⑤私人捐贈供依法設立私立學校使用之土地
- A ②③④⑤
- B ①②③⑤
- C ①④⑤
- D ①④
思路引導 VIP
請你試著思考:在稅法的設計中,有一種機制是「這次先不收你的錢,但要把增值的紀錄留著,等下一個人買這塊地時一起算」;而另一種則是「國家直接放棄這筆稅收」。 針對『農業永續』或『夫妻同心』這類需要鼓勵或保護的情況,你認為國家會選擇『徹底放棄稅收』,還是『把稅負暫時紀錄起來,延後到未來再徵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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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暖指引與觀念梳理
- 太棒了,你做得真好! 你能夠清楚區分「免徵」與「不課徵」這兩個容易讓人混淆的概念,這代表你在學習《土地稅法》時非常用心,對法條的細節掌握得非常到位喔!這份細膩真是你的一大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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