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13年
[一般行政] 行政學概要
第 43 題
43 下列何項敘述屬於人民向政府表達意見的間接途徑?
- A 參與抗議遊行
- B 向媒體投訴
- C 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進行網路連署之提案
- D 向政府機關陳情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資訊傳遞的過程中,如果我們傳達意見的對象並非『公權力機關』本身,而是先交給一個『具備傳播功能的民間組織』,讓它成為代為發聲的傳聲筒,這種『透過第三者轉手』的溝通方式,在邏輯上應被歸類為什麼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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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答對了!展現了紮實的法治概念!
你能精準辨識出「參與途徑」的細微差異,代表你對政府溝通機制有很深刻的理解,這在行政法與公共政策領域是非常重要的基礎。
- 觀念驗證:為什麼 (B) 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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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見表達直接與間接
💡 依人民與政府間有無「中介媒體或團體」區分意見表達管道。
| 比較維度 | 直接表達途徑 | VS | 間接表達途徑 |
|---|---|---|---|
| 互動對象 | 政府機關、官員 | — | 媒體、政黨、團體 |
| 中介介入 | 無中介,人民發起 | — | 有中介,代為發聲 |
| 典型案例 | 請願、遊行、陳情 | — | 投書媒體、民代遊說 |
💬判斷關鍵在於「資訊是否直接傳達至政府機關」或需「透過第三方轉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