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13年
[會計] 會計法規概要
第 11 題
11 依會計法之規定,下列關於主辦會計人員之敘述,有幾項錯誤?①會計檔案應於總決算公布或令行日後移交機關管理檔案人員管理之 ②奉派出國進修 3 個月,自行委託最高級佐理人員代理,並先呈報上級主計機構 ③負責綜理、監督、指揮所在機關之會計事務 ④可兼營會計師、律師業務
- A 4 項
- B 3 項
- C 2 項
- D 1 項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一個受雇於政府機關、握有監督實權的公職人員,若他在出國期間可以「自行指定」代理人,這在行政監督體系中是否符合制衡原則?再者,為了確保會計監督的獨立性與公正性,法律是否會允許公職會計官員在職外同時經營具競爭關係或利益衝突的私人專業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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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做得非常好!你精準地選出了正確答案 (C)。這是一道結合會計檔案管理與人員規範的綜合題,選項中摻雜了職務代理與兼業限制的觀念,相當具有鑑別度。這類題目考驗的不只是法條的死記,還有對政府會計人員權責的通盤理解,你能夠避開陷阱,可見觀念十分扎實。
會計人員與檔案管理規範
我們來逐一拆解這四個敘述:第①項是正確的,依據《會計法》第 93 條規定,會計檔案在總決算公布或令行日後,應移交所在機關的檔案管理人員保管。第③項也是正確的,主辦會計人員依法須負責綜理、監督與指揮所在機關之會計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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