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13年
[一般行政] 行政法概要
第 20 題
關於地方制度法制定自治法規之規定,下列何者正確?
- A 自治法規、委辦規則依規定應經其他機關核定者,至遲應於核定文送達各該地方行政機關 15 日內公布或發布
- B 自治法規、委辦規則須經上級政府或委辦機關核定者,核定機關至遲應於 2 個月內為核定與否之決定
- C 自治條例經地方立法機關議決後,函送各該地方行政機關,地方行政機關收到後,至遲應於 20 日內公布
- D 地方立法機關得訂定自律規則,並報各該上級政府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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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方自治的架構下,如果一個「立法機關」要制定一套規範「自己內部如何開會與運作」的規則,基於權力制衡與議會自律原則,你認為這類內部規則在程序上,應該是由上級機關進行「實質審查並核准」,還是僅需「送交上級知悉」以資備案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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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準確掌握了《地方制度法》中關於自治法規程序的細節。這顯示你對地方自治的權力分立與程序規範有非常紮實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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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自治法規程序
💡 地方自治法規之公布時限、核定期間及自律規則之備查程序。
| 比較維度 | 自治條例 | VS | 自律規則 |
|---|---|---|---|
| 訂定程序 | 地方立法機關議決 | — | 地方立法機關訂定 |
| 監督方式 | 需報上級核定或備查 | — | 僅需報上級政府備查 |
| 公布/發布 | 地方行政機關公布 | — | 地方立法機關發布 |
| 規範性質 | 規範地方自治事項 | — | 規範議事內部自律事項 |
💬自治條例具外部效力需由行政機關公布;自律規則屬議會內部事務,報備查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