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13年
[一般民政] 行政法
第 1 題
1 關於依法行政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執行法律之細節性、技術性次要事項,由行政機關發布命令為必要之規範,不違反法律保留原則
- B 法律優位原則又稱為消極的依法行政原則
- C 給付行政措施,只要預算允許,即無須適用法律保留原則
- D 對於人民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裁罰,其處罰之構成要件,應以法律或法律明確授權之命令定之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政府打算動用全民繳納的稅金,進行大規模的資源重分配時,如果完全沒有經過民意代表審議通過的法律規範,僅憑行政機關自行決定「分配給誰」或「分配多少」,這對於民主國家的公平性與國會監督權,會產生什麼樣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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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力肯定:做得好!你能精確辨識出給付行政與法律保留的關係,這顯示你對法治國原則的理解已跳脫單純的「行政命令」層次,進入到實質權利保障的深度。
- 觀念驗證:選項 (C) 之所以錯誤,是因為現代行政法採納「重要性理論」。即便政府是「給予好處」(給付行政),只要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人民基本權之行使(如社會保險、重大補貼),仍須有法律依據。預算案雖具法律效力,但本質上是「對支出之授權」,不能完全取代規範人民權利義務的「行為法」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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