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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申論題 113年 [醫學工程] 臨床工程概論(包括相關法規)

第 一 題

📖 題組:
二、我國「醫療器材管理法」第 3 條所定義醫療器材,授權主管機關認定排除項目為何?試說明之。(5 分) 比較我國、美國與歐盟所定義之醫療器材異同之處。(10 分) 我國醫療器材品質管理系統準則與國際標準間的關係為何?其規範事項為何?(10 分) 何謂建議性通告(advisory notice)與上市後監視(post-marketing surveillance)?(10 分)
📝 此題為申論題,共 4 小題

小題 (一)

我國「醫療器材管理法」第 3 條所定義醫療器材,授權主管機關認定排除項目為何?試說明之。(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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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此題,考生應直擊《醫療器材管理法》第3條第2項的「排除條款」,指出中央主管機關有權公告排除特定物品。接著,須進一步說明排除的目的(避免過度監管、集中行政資源)並列舉實務上常見的排除類別(如一般生活照護、運動健身、非臨床實驗室設備等)以完整拿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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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 依據我國《醫療器材管理法》第 3 條第 2 項規定,符合醫療器材定義之物品,「經中央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公告認定者,不以醫療器材管理」。此為法規對主管機關的授權排除條款。 【論述】

小題 (二)

比較我國、美國與歐盟所定義之醫療器材異同之處。(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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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各國醫療器材定義的異同。解題應先點出三地皆依循 IMDRF (前 GHTF) 的國際框架,因此「核心目的(診斷/治療疾病)」與「作用機轉(非藥理/免疫/代謝)」高度一致。接著以法規結構、適用對象(動物或人類)、以及體外診斷試劑(IVD)的獨立性為切入點進行差異比較,建議採用結構化條列以利閱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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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 我國、美國與歐盟對醫療器材之定義均建構於國際醫療器材法規主管機關論壇(IMDRF)之基本框架下,其核心概念相似,但因法規體系沿革與管理範疇不同,在體外診斷醫療器材(IVD)定位、適用對象及特定產品範圍上存在差異。 【論述】

小題 (三)

我國醫療器材品質管理系統準則與國際標準間的關係為何?其規範事項為何?(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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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此題應立刻聯想到我國醫材QMS準則與國際標準 ISO 13485 的高度調和關係。答題架構分為兩部分:首先點出與 ISO 13485 的淵源及國際接軌(如 MDSAP、風險管理)的意義;其次,依照 PDCA 或法規章節,結構化列舉 QMS 的五大核心規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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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我國醫療器材品質管理系統(QMS)準則係高度調和國際標準 ISO 13485,確保我國醫療器材全生命週期之品質管理與國際法規接軌,以保障病人安全並促進產業發展。 【論述】 一、我國 QMS 準則與國際標準之關係

小題 (四)

何謂建議性通告(advisory notice)與上市後監視(post-marketing surveillance)?(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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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此題應立刻聯結醫療器材全生命週期中的「上市後管理階段」,並對齊 ISO 13485 與 ISO 14971 等國際標準的定義。作答時需明確界定這兩個名詞的法規定義、發動時機與實務目的,並可補充兩者的關聯性(PMS 是發現問題的機制,建議性通告是風險溝通與處置的行動),以展現對臨床工程及醫療品質管理的全面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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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 「建議性通告」與「上市後監視」皆為醫療器材全生命週期中,確保產品上市後於實際臨床環境中維持安全性與有效性,進而保障病人安全之核心法規與風險管理機制。 【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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