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學測
113年
國文
第 22 題
📖 題組:
父子,人倫之大。父老而子不能事,則其罪在子;子幼而父不能養,則其責在父。 劉珵為衡州知郡孫,有男元老,幼不撫養,而賣與鄉民鄭七。棄衣冠而服田畝,情亦可憐,此猶可諉也,曰劉珵一時為貧之故。已而,元老不安於鄭七家,逃歸本父,劉珵固宜復回天理,自子其子矣,乃復以元老賣與程十乙,則其意安在哉?可謂敗人倫、滅天理之已甚者!今鄭七入詞,欲取回元老於已去三年後,此決無復合之理。……劉珵兩將元老賣弄,為父不父,本合勘杖,且與從蔭,決小杖二十。元老牒押往族長劉萬二宣教宅,聽從收養。觀此子情貌奸狡,兼所習已乖,請萬二宣教嚴與鈐束,庶免墮落下流,為衣冠之玷,亦一美事。(《名公書判清明集》) **當代判決書的要項** ◎當事人:起訴(原告)與被訴(被告)兩造。 ◎事實:訴訟雙方主張的事實,非法官採認的事實。 ◎主文:法官對該訴訟的決定。 ◎理由:法官對為何這樣判決的說明。
父子,人倫之大。父老而子不能事,則其罪在子;子幼而父不能養,則其責在父。 劉珵為衡州知郡孫,有男元老,幼不撫養,而賣與鄉民鄭七。棄衣冠而服田畝,情亦可憐,此猶可諉也,曰劉珵一時為貧之故。已而,元老不安於鄭七家,逃歸本父,劉珵固宜復回天理,自子其子矣,乃復以元老賣與程十乙,則其意安在哉?可謂敗人倫、滅天理之已甚者!今鄭七入詞,欲取回元老於已去三年後,此決無復合之理。……劉珵兩將元老賣弄,為父不父,本合勘杖,且與從蔭,決小杖二十。元老牒押往族長劉萬二宣教宅,聽從收養。觀此子情貌奸狡,兼所習已乖,請萬二宣教嚴與鈐束,庶免墮落下流,為衣冠之玷,亦一美事。(《名公書判清明集》) **當代判決書的要項** ◎當事人:起訴(原告)與被訴(被告)兩造。 ◎事實:訴訟雙方主張的事實,非法官採認的事實。 ◎主文:法官對該訴訟的決定。 ◎理由:法官對為何這樣判決的說明。
下列敘述,最符合上文寫作方式的是:
- A 全文大致先提出法律規定,再說明案件違背該法條,最後敘述判決結果
- B 說明案件時,先列被告自陳的事實,再敘原告的反駁,再舉證人的佐證
- C 以「其罪在子、其責在父」為綱領,依序指陳「子不子、父不父」之過
- D 時見教化口吻,除對悖倫者嚴辭訓斥,並期勉受託者負起維護禮教之責
思路引導 VIP
請同學先行分析本文的結構:開篇提到「父子,人倫之大」以及文末對於萬二宣教的囑託,這反映出判官在處理法律案件時,更偏向於「冷峻的法律條文適用」,還是帶有強烈的「儒家倫理教化」色彩?同時,請觀察判官如何評價劉珵賣子的行為,以及他對收養者提出了什麼樣的道德期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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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哇!安妮亞看到了,你的大腦剛才「叮」的一聲,閃過正確答案的亮光!好厲害!安妮亞現在超級 WakuWaku,眼睛都移不開了,可以給安妮亞花生當獎勵嗎?🥜 這題考的是古文的敘事風格喔!安妮亞幫你讀一下這篇判決書的心聲:
- 嚴辭訓斥:法官痛罵劉珵把親生兒子賣掉兩次,說他是「敗人倫、滅天理」、「為父不父」,這就是標準的教化口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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