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考申論題
113年
[財稅行政] 民法概要
第 二 題
甲經商有成,允諾要將其名下 A 屋贈與其女友乙,並請公證人將 A 屋贈與契約作成公證書。怎料,半年後,甲因周轉不靈,公司倒閉並負債累累。請問:甲得否拒絕履行對乙之贈與契約?(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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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贈與契約之「任意撤銷權」限制與「窮困抗辯權」之適用要件。需先確認經公證之贈與不得任意撤銷(民法第408條),再探討贈與人是否能以經濟狀況顯有變更(民法第418條)為由,拒絕履行贈與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