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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申論題 113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

第 三 題

請說明「產業創新條例」第 10 條中關於營利事業適用研發投資抵減的具體規定。(10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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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點為《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研發投資抵減」的具體適用方式、抵減率(15%或10%擇一)以及抵減上限(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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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本題測驗《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有關營利事業研究發展支出投資抵減之抵減率、抵減年限及上限規定。 【論述】 依據《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規定,營利事業為促進產業創新,最近三年內無違反環境保護、勞工或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律且情節重大情事者,其投資於研究發展之支出,得選擇以下列兩種方式之一抵減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一經擇定,不得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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