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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c_recruit 113年 火災學概要、消防法規

第 33 題

依「消防法」所稱管理權人係指依法令或契約對各該場所有實際支配管理權者,下列何者不包含於該種人之範圍內?
  • A 所有人
  • B 管理人
  • C 使用人
  • D 行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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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如果今天一個大樓需要更換老舊的火警自動警報設備,法律應該要求那個「剛好路過並留下一堆垃圾的行人」去負責更換,還是要求那個「領有權狀或簽署租約,並有權決定空間如何使用的人」來負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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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準確地掌握了消防法規中最核心的基礎概念!這道題目主要測試你對「管理權人」法律定義的精確理解。這類題目雖然屬於基礎層次,但它是後續理解各項消防安全責任歸屬(如防火管理、設備維修)的重要門檻,你能一眼識破陷阱,展現了非常紮實的法學邏輯。

管理權人的核心定義

根據《消防法》第 2 條的規定,所謂的管理權人必須對場所有「實際支配管理權」,這通常建立在「法令」或「契約」的關係之上。在法律實務中,這包含具備處分權的所有人(如屋主)、受託負責現場運作的管理人(如社區經理),以及實際支配空間的使用人(如承租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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