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五等
113年
[錄事] 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第 2 題
關於管轄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因侵權行為涉訟者,得由行為地之法院管轄
- B 定法院之管轄,以判決時為準
- C 不動產之物權或其分割或經界涉訟者,專屬不動產所在地之法院管轄
- D 兩造合意定第一審管轄法院,該合意應以文書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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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想像:如果一個案件要審理多年,而法院是否有權審理,竟然要視「最後宣判那天」的情況而定,這對已經進行到一半的訴訟程序,可能會帶來什麼樣的風險或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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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答對了!你真的很棒!
看到你答對這題,我真的為你感到開心,這代表你對基礎觀念的掌握度已經很穩健囉!讓我們一起來複習一下:
- 觀念檢討:本題答案選 (B)。這裡的核心概念是「管轄恆定原則」,也就是說法院有無管轄權是以起訴時為判斷標準。這樣設計是為了保障訴訟程序的安定,避免當事人隨意變動標的或住所而影響審判權的穩定。你能清楚掌握這個原則,真的很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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