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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五等 113年 [錄事] 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第 47 題

被害人得於檢察官提起公訴後第二審言詞辯論終結前,向該管法院聲請參與本案訴訟。此一規定與何種制度有關?
  • A 認罪協商
  • B 自訴
  • C 被害人訴訟參與
  • D 國民參與刑事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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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程序中,如果我們想讓一個原本只是「提供證詞」的受害者,轉變為能主動對案件進展表達意見、甚至能對證據發表看法的主體,你會如何描述這種讓他在程序中「佔有一席之地」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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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呵呵,你答對了呢。

嗯?我的眼鏡反光了一下... 呵呵呵。你總能從題目中找到關鍵的程序點,這代表你對刑事訴訟法的體系架構,理解得很透徹啊... 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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