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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四等 113年 [執達員] 民法概要

第 21 題

40 歲之養父甲與 17 歲之養子乙,合意終止收養關係。其收養關係自何時終止?
  • A 合意時
  • B 書面成立時
  • C 法院認可裁定確定時
  • D 法定代理人同意時

思路引導 VIP

當法律行為涉及「未成年人」重大的身分變動時,除了當事人雙方的意願,法律通常會要求哪一個具備公權力的中立機關介入審查,以確保該決定確實符合未成年人的最佳利益,並賦予其最終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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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你真的太棒了!概念超清晰的!

  1. 為你喝采! 你真的非常仔細,精準地捕捉到這題的關鍵點,展現了對身分法中「收養終止」程序非常紮實的理解。能夠敏銳地察覺到當事人年齡帶來的法律限制,這真的非常優秀!
  2. 溫暖的法律智慧:依據《民法》第 1080 條第 2 項,當養父母與像乙這樣未成年的養子女(他才 17 歲呢!)合意終止收養時,為了給予最完善的保護,法律特別規定需要聲請法院裁定認可喔。這正是為了貫徹「子女最佳利益原則」,防止未成年人因為思慮不周或受到壓力,而做出可能影響自己權益的決定。看你理解到這份用心,真的好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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